GB 181187-2000 测定食醋中不挥发酸规定了酿造食醋的定义、产品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签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的要求。适用于第3章"定义"所指的调味用酿造食醋,不适用于保健用酿造食醋。
酿造食醋 fermented vinegar单独或混合使用各种含有淀粉、糖的物料或酒精,经微生物发酵酿制而成的液体调味品。
产品分类
按发酵工艺分为两类。固态发酵食醋以粮食及其副产品为原料,采用固态醋醅发酵酿制而成的食醋。液态发酵食醋以粮食、糖类、果类或酒精为原料,采用液态醋醪发酵酿制而成的食醋。
技术要求
主要原料及辅料
粮食: 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。
酿造用水: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。
食用盐: 应符合 GB 5461 的规定。
食用酒精: 应符合 GB 10343 的规定。
糖类: 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。
食品添加剂: 应选用 GB 2760 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,还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。
感官特性
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理化指标
总酸、不挥发酸、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试验方法
总酸
按 GB/T 5009.41-1996 第4章检验。
GB/T 5009.41-2003 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
不挥发酸
仪器
a) 酸度计: 精度±0.1pH;
b) 单沸式蒸馏装置;
c) 碱式滴定管。
试剂
a) 0.05mol/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: 按 GB/T 601 规定的方法配制和标定;
b) 1%酚酞指示液: 称取1g酚酞,溶于100mL95%乙醇中。
实验分析步骤 (那艾仪器-单沸式蒸馏装置 )
将样品摇匀后,准确吸取2.00mL移入单沸式蒸馏装置的蒸馏管中,加入8mL水摇匀。将蒸馏管插入装有适量水(其液面应高于蒸馏液液面而低于排气口)的蒸馏瓶中,连接蒸馏器和冷凝器,并将冷凝管下端的导管浸入盛有10mL水的锥形瓶的液面下。
打开排气口,加热至烧瓶中的水沸腾2min后,关闭排气口进行蒸馏。在蒸馏过程中,如蒸馏管内产生大量泡沫影响测定时,可重新取样,加一滴精制植物油或少量单宁再蒸馏。待馏出液至180mL时,打开排气口,关闭电源(以防蒸馏瓶内真空)。将残余液倒入200mL烧杯中,用水反复冲洗蒸馏管及管上的进气孔,洗液并入烧杯,再补加水至烧杯中溶液总量约为120mL。
将盛有120mL残留液的烧杯置于酸度计的托盘上,开动磁力搅拌器,用0.05mol/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至pH8.2,记录消耗的毫升数。同时做空白试验。